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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发布日期:2022/8/22 18:51:39 次数:389

在正常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既是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用人单位明确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需要。然而,在用工实践当中,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之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有哪些不利的法律后果呢?

一、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次月至满一年止,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之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可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第二个月开始,直至满一年为止,用人单位应当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二、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可知,如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却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三、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如前所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作为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时,需要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时效为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之日起计算一年。比如用工之日为2020年1月1日,则至2020年12月31日用工满一年。仲裁时效应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起算一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对于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时效为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比如用人单位应当自2020年1月1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2020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一年仲裁时效,至2021年1月1日为止。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才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者的该等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第三,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一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我国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的应当享受的权利。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用工关系是用人单位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利益都可以起到保护作用,是防止劳动用工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是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对用人单位是会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是不利于用人单位的长久发展。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于失去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无法招收到高素质的人才,不利于专业人才长期为企业服务,这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壮大是非常不利的。

四是不利于企业形象的树立。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吸引人才,打造企业品牌,吸引优秀员工的软实力,口碑不好的企业,不遵纪守法的企业是很难找到优秀员工的。

五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但需要劳动者举证或是证明,增加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难度和为维权的成本。